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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款旅游 一质检站站长被严重警告

时间:2015/9/29 13:55:33 点击:

  核心提示:本报九江讯 陈瑾、江南都市报记者王平报道:9月27日,记者从九江市纪委监察局网站了解到,九江市纪委近日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分别是:  借考察之名公款旅游  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

  本报九江讯 陈瑾、江南都市报记者王平报道:9月27日,记者从九江市纪委监察局网站了解到,九江市纪委近日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分别是:

  借考察之名公款旅游

  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熊勇生违规组织公款国内旅游、购买公车问题。2014年10月17日,熊勇生带队,组织该站6名工作人员,借考察出差之名,到湖北省恩施州大峡谷等景点游玩,并将1.8万元差旅费在单位财务账上报销。2013年11月11日,熊勇生未经管委会审核批准,购买一辆越野车,并将该车挂靠在九江恒远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计划等申购公务用车报告批准后再过户到区质监站。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给予熊勇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环保局分管副局长石文娟进行诫勉谈话(局长另案调查)。立案调查期间,参与公款旅游人员已将公款报销的应由个人支付的1.8万元上交区财政。

  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吃请

  瑞昌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王深林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吃请问题。王深林与民一庭法警朱巨洲(兼司机)在办理一起诉讼离婚案到广州调查取证中,接受当事人吃请,安排住宿和景点游玩。

  2015年8月18日,瑞昌市人民法院给予王深林行政记过处分,对朱巨洲进行诫勉谈话;责令王深林、朱巨洲书面检讨,共同向当事人退还在广州调查期间有关费用5000元,并全院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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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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