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审议通过的全面深化公安改革“1+3”方案,提出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管理。9月底在大连召开的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明确,将按照“依法规范、分类管理、责权明晰、合理使用、保障有力”的原则,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奖惩和保障待遇。
在当前形势下,辅警成为各地公安机关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但如何科学有效管理这支队伍,解决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其充分发挥作用,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七大任务之一。新法制报记者走访我省公安机关一些辅警人员和用人单位,听取他们对辅警改革任务的意见建议。
南昌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民警和辅警一起巡逻
不可忽视的公安辅助力量
6月8日深夜,河北肃宁县公安局辅警袁帅在抓捕行动中,被嫌疑人枪击致伤,经抢救无效牺牲。目前,袁帅被河北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卫士”荣誉称号,并被河北省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8月25日,赣州市南康区政府举行烈士命名表彰大会,为救助群众牺牲的南康区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辅警邓小君、罗远海命名。去年11月11日,南康区蓉江街道一村民拆除自家旧房时发生危情,邓小君、罗远海和值勤民警火速赶往现场。抢救过程中,房屋突然倒塌,邓小君、罗远海英勇牺牲。
在公安工作中,各地涌现了许多优秀的辅警。与此伴随的是,辅警在工作中权益遭受侵害的案事例也层出不穷。比如10月10日,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在320国道设卡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一辆可疑轿车无视交警再三警示停车检查,反而加速往前冲,前方执勤的协警袁某被撞致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7月13日,公安部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扩大)会议。会议认为,要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理顺管理体制、厘清岗位职责,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保障措施,切实管理好、使用好这支队伍,真正使其成为公安机关的一支有益辅助力量。
许多公安机关领导受访时均认可,辅警工作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社会治安压力,成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不可或缺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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